重點行業用地調查 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等四部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2017年生態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2017年7月1日施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1日施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 7號)與《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東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評審要點》(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要進行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經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屬于被污染場地的,應編制治理修復方案,并開展修復工作。
重點行業用地調查 服務范圍
從事過有色金屬礦采選、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電鍍、制革、造紙、印染、汽車拆解、造船、醫藥制造、鉛酸 電池制造、廢舊電子拆解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等 行業企業用地,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 ,火力發電、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場、市政及工業園區污水 處理廠和污泥處理處置等用地。
重點行業用地調查 服務項目
◆農用地變更為建設用地
◆工業用地變更為建設用地
◆舊村改造(城市更新,三舊改造等)
◆土壤檢測(GB36600標準82項)
◆地下水調查以及檢測
◆地塊污染調查
◆土壤專項評估
◆修復評估評價
重點行業用地調查 標準依據
(1)《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5)《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
(6)《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術語》(HJ682-2019)
(7)《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
(8)《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技術規定(試行)》
(9)《在產企業地塊風險篩查與風險分級技術規定(試行)》
(10)《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樣品采集保存和流轉技術規定(試行)》
(11)《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質量保證與質量質控技術規定(試行)》
(12)《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
重點行業用地調查 服務優勢
1.中科檢測在土壤環境調查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我司具備《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全項資質。同時我司列入廣州市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從業單位名錄、佛山市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從業單位名錄、東莞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從業單位名錄、肇慶市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從業單位登記名單、韶關土壤調查與風險評估類名錄、韶關土壤場地調查監測檢測類登記名錄、韶關技術咨詢類登記名錄、韶關工程效果評估登記單位名錄。
2.為保證本項目的工作質量,本單位組建了涉及多個學科領域優秀成員的信息采集工作小組團隊,所有成員均具有豐富的場地調查、風險評估工作經驗,在多年來扎實的工作基礎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上,保證了調查工作的高質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