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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技術文章 噴霧型防曬化妝品檢測要求:原料使用和限量要求
噴霧型防曬化妝品檢測要求:原料使用和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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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30

  目前市場上的噴霧型防曬化妝品主要為氣霧劑。根據《氣霧劑產品的標示、分類及術語》(BB/T 0005-2010),氣霧劑產品是指“將內容物密封盛裝在裝有閥門的容積不大于1L的容器內,使用時在推進劑的壓力下內容物按預定形態釋放的產品”;根據內容物釋出形態,可進一步分為噴霧型、泡沫型、射流型、粉末型、膏體型。



  作為第三方檢測中心,中科測試機構擁有CMA和CNAS認證檢測資質,檢測設備齊全,數據科學可靠,可出具國家認可的防曬化妝品檢測報告。


  防曬化妝品原料使用和限量要求


  在原料使用方面,應首先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及其他原料管理相關要求。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對準用防曬劑以及其他限用、準用組分的使用限制和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對于噴霧型防曬產品,需特別注意的是:


  1)限量要求。由于推進劑具有較強的揮發性,施用于人體后,最終保留的基本是不含推進劑的劑料部分。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對于限用和準用原料的限量要求為“化妝品使用時的最大允許濃度”,對于噴霧型防曬化妝品而言,即為在劑料部分的濃度。因此,需特別注意在使用防曬劑和其他限用、準用組分時,需確保在劑料中的用量未超此限值。


  2)禁用于噴霧產品的原料。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所列“使用范圍和限制條件”,部分原料為“禁用于噴霧產品”,特別是部分防腐劑,如三氯叔丁醇、脫氫乙酸及其鹽類、甲醛和多聚甲醛、戊二醛等。此外,還有部分原料要求在標簽上標印“避免接觸眼睛”等,在實際用于噴霧型防曬化妝品時也應予以關注。


  此外,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納米原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也日益增多,特別是納米級二氧化鈦、納米級氧化鋅等防曬劑成分的使用較為廣泛。如前所述,經過安全評估,歐盟在法規中明確規定獲批的幾種納米防曬劑禁止用于可吸入產品。考慮到納米材料有別于傳統原料的部分性質及其風險特點,應謹慎考慮納米防曬劑等原料在噴霧型防曬化妝品中的使用。


  防曬化妝品理化檢驗


  對于含推進劑的噴霧型防曬化妝品,在進行理化檢驗時,考慮到推進劑可能的影響,一般常見兩種取樣測量方式:一種是含推進劑的取樣,需要考慮在完成測量后進行結果折算;另一種是不含推進劑的取樣,即在測量之前先將推進劑排凈,僅測量相關物質在劑料中的含量。2019年9月發布的《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規定,終產品因包裝原因無法取樣或可能影響檢驗結果的(例如噴霧產品、氣墊產品等),企業在提交完整檢測樣品的同時,可配合提供包裝前的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檢驗報告中予以說明。


  在實際工作中,也有部分檢驗機構習慣采用含推進劑的取樣方式,在進行結果折算時,需考慮劑料和推進劑的比例。根據高家敏等的研究結果,假如對同一樣品噴出數段分別取樣,同一組分在不同取樣段的測定結果存在一定差異,原因可能是由于混合程度的不同以及噴出后瓶內壓力的變化。因此,采用這種取樣方法時,應考慮充分搖勻并盡量選擇噴出的第一段,以盡量接近填報信息中劑料和推進劑的比例


  如前所述,在《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中,改變了推進劑的填報方式。因此,在進行相應的理化檢驗時,需首先了解企業擬在配方備注欄中填報的內容,進而選擇合適的取樣方式,確保最終能夠獲得所需要的檢驗結果。